关于开展 2021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 530 号)、《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省政府令第 217号),推进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经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在全省开展 2021 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 年 1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二、检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及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情况;

(二)设计、图审、施工、监理和检测各方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要求情况。

三、检查安排

检查分自查和抽检两个阶段进行。